浅谈如何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守护众放心饮食环境
   
食品摊贩常见于大街小巷,在满足众日常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投资少、门槛低的食品摊贩已然成为大众创业就业的热门选项,但食品摊贩因卫生条件差、品质低 、安全无保障等问题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领域,如何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守护众舌尖上的安全值得思考。
郊游歌一、 食品摊贩的经营特点
食品摊贩是指一种制售食品的临时摊点,具有数量众多、种类繁杂、规模较小、分布散乱、流动性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力低、卫生条件差、品类更新速度快、经营条件简陋、进货和销售渠道杂、经营时段不固定、季节性经营等特点,在经营方式上主要有现做现卖、前摊后厨、零散和批发销售相结合等类型。
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成因
从上述食品摊贩的经营特点可以窥见监管难点所在,即根据现行的监管方式方法,市场监管者面对的是检查对象过多、检查对象不定、检查方式简单以及监管效果难以预测等问题,即使对食品摊贩“围追堵截”,也可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不能取得监管长效。
这些监管难点源自四个方面。一是做好食品摊贩监管需要兼顾众身体健康与食品摊贩经营者的经营自由,保障食品安全与生活困难体创业就业,加强行政管理与提供公共服务这三层关系,对市场监管者的综合协调处置能力要求较高。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人力有限,在相关行政单位彼此协作力不强的情况下,无法对数量众多、分布散乱、经营时段不固定、流动性强的食品摊贩开展高效监管。三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可能不足以覆盖摊贩经营食品的品类,或知识更新速度比不上新品面市速度。四是对无法就外观、味道和快检等方式在现场作评判的食品,依赖于食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拉长了监管周期;且食品摊贩大多缺乏保存进货和销售票据的习惯,增加了监管人员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挖掘食品安全问题源头的难度。五是摊贩食品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其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储备量和个人道德品质高低。无论是旧日的“染馒头”“臭味香干”、合成肉当单品肉卖,还是近期网上颇具争议的 “海克斯科技” (意指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食
品,这种给消费者吃的不是美食而是科技与狠活的恶劣现象都与经营者们的这两项素质良莠不齐密切相关。
三、 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的对策
(一)平衡好三层关系
一是平衡好依法监管与便民的关系。对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既要追求安全卫生,又要保证方便可及,既鼓励集中统一管理,又不能粗暴行事,要在食品安全和方便众之间求得平衡。特别在城市创文创卫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城管等相关部门衔接,了解政府对流动摊贩经营区域的规划、管理和临时占道许可证明的发放情况,联合引导食品摊贩在固定地段、范围和规定时间内从事餐饮服务;主动向当地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此外,除了将食品摊贩备案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检查,还可把备案需知制作成一次性告知公告发布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网站和当地传媒平台上,为推进食品经营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也让众足不出户了解规范经营的最基本要求。怀孕前三个月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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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平衡好依法监管与利民的关系。食品摊贩因对技术要求不高,进入门坎较低,一直以来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一个小摊或许就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生计。因此,对食品摊贩的监管既要做到“食品安全大于天”,又要保障生活困难体的生存就业。市场监管者在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听取这一体的意见建议,设身处地考虑其利益诉求。在实施严格监管的同时,鼓励和指导食品经营者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引导他们依法、诚信、安全经营。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处罚和强制措施,分档设计处罚起点和处罚幅度,科学合理制定违法处罚标准,让处罚成为规范经营的有效途径而非最终目的。
三是平衡好依法监管与保护特饮食文化的关系。食品摊贩生产的食品中,有一些是传统小吃、风味小吃,富有地方特、民族特,是承载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要本着保护传承的原则,在做实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之上,帮助保留风味和特,推动这些食品摊贩提升食品安全质量,走向规范化经营。同时,联合城管、卫健委、生态环保、镇街、商业体管理方等单位,在美食街、大型商圈、农贸集市等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打造规范化、特化、民族化示范摊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二)坚持好三个导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风险管控。针对食品摊贩存在的问题,从风险预防、管理、评估等全流程设置制度,加强事前(备案)、事中(日常检查)、事后监管(执行追溯制度)。对辖区的农贸市场周边、集贸市场、早夜市、城市便民摊点、美食街、好吃街等场所开展逐户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摊点数量、分布情况、食品品类、经营业态、从业人员信息等基本情况,为事后监管夯实底气。市场监管者在日常检查中应查看是否公示《XX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以下简称《公示卡》)、健康证等有效证件,对持证情况进行登记,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查看食品摊贩卫生状况,指导完善“三防”设施,确保食品卫生良好;要求经营者留存进出货单据,建立进出货台账,保障原材料和成品的安全及可追溯性;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排查中如发现符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指导经营者办理正式许可,对因经营场地等原因无法办理许可证的做备案管理。在美食街等食品摊贩集中地设立快检室,当地食药监所也定期参与抽检,杜绝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流入。尝试在美食街等食品摊贩集中地设置信息公示电子屏,实时动态公开摊贩信息、监管信息、食品原料快检信息等内容,实现“智慧化”“可视化”监管。
二是坚持引导服务,实现疏堵结合。生产力是多层次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城市生活困难
体有生存就业的需求,一味禁止摆摊设点是不现实的。市场监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应做到疏堵结合,重点在引导、扶持和服务上下功夫。市场监管部门可每季度组织1次新备案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集中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播放反面典型视频,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向符合《公示卡》办理条件的食品摊贩一次性告知办理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办理地点、限期办理时间等五项信息,确保食品摊贩经营者听得明白、记得清楚,只跑一趟。对携带备案材料齐全的食品摊贩现场收取材料、马上办理、立等就取发放《公示卡》。市场监管者对业务知识要经常性地学习更新,并且动态掌握辖区摊贩制售食品的具体情况,在脑中有识、心中有数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和指导网红摊点、畅销摊点、新设摊点规范经营。
三是坚持共享共治,凝聚监管合力。2017年5月开始施行的《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对食品摊贩管理的各方责任,即政府对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加强统一规划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日常监管;食品摊贩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违者则接受严厉处罚;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全社会参与有奖举报;第三方为食品摊贩违法经营者提供方便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设定了特殊区域食品摊王氏保赤丸
贩管理制度,如学校、医院、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区域内的摆摊设点,区域管理单位需履行相应管理权限。《条例》把食品安全从大众误认的市场监管部门一家之事明确为多方共同责任,让单打独斗变共治共管共享。因此,市场监管局需加强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管、卫健委等单位的工作协同、信息互通,各自依据职能分工,合力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及时掌握新增食品摊贩摊点情况,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确保食品摊贩不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本地区县人民政府确定不得经营的类别。
疫情期间吃的美食食谱图片(三)坚持源头管理,确保主责落实。以“六个要求”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真正让消费者买得明白、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一是亮卡亮证经营,接受社会监督。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便于食客看证下单,放心消费。食品摊贩经营者应明确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卡》和《食品摊贩食品告知书》、加工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及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目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注意留存单据,规范加工活动。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采购食品及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食品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一单通”单据,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确保能到追溯到产地,延伸到农场,从而实现源头控制。食品摊贩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X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加工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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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消除隐患。要求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油垢、污垢,并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食品摊贩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停止经营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