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胡双 朱翠艳
来源:《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1年第09期
        摘要: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途径,在上海静安区已经初具规模。本文通过对上海静安区居家养老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从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服务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三方角度,分析目前静安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重新定位政府职能、优化扶持政策、吸引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及建立和完善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上海静安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龄化;对策
        老龄问题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上海作为经济发达的特大型城市比全国又提前了十多年步入了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一直列为中国之最。为了应对这种亟待解决的急迫情势,养老问题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上海各区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以确保老年人颐养天年。
        一、研究背景
        据2010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海市户籍人口1412.32万人。其中,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1.02万人,占总人口的23.4%;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6.49万人,占总人口的16.0%; 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4.33万人,占总人口的11.6%;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59.83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1%,占总人口的4.2%;100岁及以上老人997人,其中男性201人,女性796人。静安区总人口30.51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19万人,占总人口的26.9%;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71万人,占总人口的18.7%。这两项指标均居于上海各区老龄化程度排行之首。80岁以上老人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排名全市第三。静安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其土地价格极其昂贵,并且受辖区面积限制,养老机构的规模无法满足全区老人需求,居家养老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于2010-2011年期间对静安区千名老人以及静安区5个街道的部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计26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
        二、静安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针对服务对象的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即老人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调研发现,受老人自身文化程度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的贯彻力度等多方面影响,35.9%的老人不知道静安区有专门为其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59.2%的老人对居家养老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几乎一无所知。这反映了居家养老这一模式并未真正深入贯彻到全区老人,其熟悉度和普及度都必须进一步提高。
        2.未能给老人提供做够的医疗保障
        健康是老人最为关心的话题。随着年龄增长的生理变化,老人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病痛的侵蚀,医疗保健成为了居家养老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调查显示,大部分老人的经济能力十分有限,其经济来源一般都是离退休金。有限的经济能力使得老人无法负担昂贵的医疗费用。
        3.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现如今,老人们不仅要求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也需要得到精神层面上的丰富。由于儿女们需要经营事业,无暇照顾到老人,很多居家老人表示存在孤独感,需要更多的人倾听他们的诉说和想法。所以,调查中很多老人希望在社区里多开展一些能调动老人积极性和热情的文体活动和聚会,扩大交往人际圈。
        (二)、针对为老服务人员的问题
        1.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61.7%的工作人员均来自4050人员和退休人员,30%的工作人员为外来人员。这一人员结构显现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偏低等特点。提供具体服务的服务人员因工作特点和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满足服务对象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2.服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再培训
        服务人员缺乏培训和再培训的直接后果就是为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连续性不强。虽然大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有等级不同的上岗证书,但仍有一大批服务人员未经过培训或者只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始上岗工作,调研显示,取得与没有取得相关培训证书的服务人员的比例为1.7:1,其中63.1%的服务人员取得了相关培训证书,未取得相关培训证书所占比例为36.9%。在取得证书的服务人员中,大部分都是为了参与工作而取得的初级证书。加上目前的证书颁发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不严现象,致使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不到位。为老服务人员
上岗以后的再培训就更加少,即使有培训,培训的范围也大多只限制于技术培训,培训的效果不理想,不能满足老人的需求,甚至不能达到为老服务人员的心理预期。
        3.服务人员敬业态度和服务积极性不高
        在为老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为老人这个特殊的体服务会有很多突发情况发生,跟老人的交流相对比较困难。加上很多老人的要求比较高,服务人员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状况,致使服务过程中困难重重。这些实际的困难和现实的情况致使服务人员的敬业态度和服务积极性比较低,直接影响到居家养老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针对机构管理人员的问题
        1.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不足
        由于居家养老在中国属于初探阶段,沒有成熟的理论和经验可以借鉴,各地区在从事居家养老事业的过程中都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不可避免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缺乏经验,导致管理人员在协调、沟通能力方面存在欠缺,无法充分调配、整合服务资源,工作中难以得到服务对象或服务人员的支持。
        2.管理人员可利用的资源有限
        最核心的就是资金不足问题,通过调查,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未得到养老机构同等的优惠政策,电、煤、水等公用事业费的收费标准均比居民标准要高。在资金投入方面,各中心没有政府明确的日常运作补贴经费。由于各站点提供的大部分是无偿和低偿服务,以及各个站点自身的规模和服务质量的差异,统一的补贴办法难以弥补各站点的资金需求。
        三、建议和对策
        (一)、重新定位政府职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主要职能是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管理监督、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方面。2007年静安区政府将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区政府1号实事项目,使居家养老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政府在其中起着功不可没的作用。同时,政府应理清自己在整个居家养服务体系中的定位,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监督层面上,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宽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居家养老服
务的三级管理服务网络的搭建已经初步完成,如何进一步完善、优化这个网络成为急须攻克的课题之一。运作机制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兴办,市场运作,实体管理"的发展方向。具体操作上,进一步深化服务平台的优化、分类标准的科学化、项目管理推动等方面的改革。
        (二)、优化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其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其他事业协调发展。在政策扶持方面,政府应对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公益组织出台优待和优惠政策,如适当调整公用事业费收取标准,适当减免税收、贷款优待等,以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档次。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在今后考虑老年事业经费安排时,应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具体实施上可采取"双轨制",即政府应对各中心给予明确的运作补贴经费,对各站点实施区别对待的补贴办法,这样才能从资金上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具备了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有利条件,才能更好的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承接为老服务项目,通过引导社会组织的良性竞争,使老年人得到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三)、吸引多元主体广泛参与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民间性"的优势,让民间组织提供更多的居家养老服务;倡导社会各界加入到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当中,充分利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小区居民、学生的力量,形成一股庞大的志愿服务合力,为社区中的老人提供多样的志愿服务;同时借助慈善机构的资源,积极推动社会慈善资源与居家养老事业联合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评估监督机制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居家养老评估标准体系,将其指标体系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进行对照,好的方面予以保留并继续发展,不一致的地方要进行调整或者修改,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选择具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服务机构或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或组织的行业资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适时监督,使政府的投入得到有效发挥,确保老人得到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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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长效地培训机制
        实行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将培训效果作为为老工作人员的绩效标准。
为服务人员提供专业的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充分提升其家政服务、护理服务等专业技能。为管理人员取得社工证书提供专业支持和培训,进行老年心理学、医学、团队管理及涉老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开发多样且富有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来完善各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彭希哲. 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李兵,张恺悌. 中国老龄政策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3]章晓懿、杨培源. 城市居家养老评估指标体系的探索[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总社,2007.
        [4]陈功. 我国养老方式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胡双,女,湖南人,上海大学09级公共管理系硕士;第二作者:朱翠艳,女,湖南人,上海大学09级公共管理系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