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
托幼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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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得分
备注
10分
园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1分)
①安静、远离污染源(0.2) ②设立门卫室(0.2)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0.2) ④平屋顶可作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0.2) ⑤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高于1.2米(内侧不得设立横栏以防孩子攀爬),栏杆间距应小于11cm(0.1) ⑥活动室使用面积(与寝室合用)每班90㎡以上(与寝室分设的每间50㎡以上)(0.1)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0.5分)
①儿童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排水通畅(0.25)②户外生均面积不小于4㎡(0.25)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①楼梯宽度不少于1.2米,台阶高度12-14厘米,深度26-30厘米,设儿童扶手(0.1)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0.2)③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0.1)④室内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0.1)⑤电源插座安装高度据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70米(0.2)⑥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应当避免锐角,以免儿童碰撞(0.2)⑦儿童用座椅符合儿童年龄、身高特点(0.1)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查看现场及建筑设计图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新装修半年内)(1分)
查验检测
报告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1分)
1活动室窗地面积比1:5,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充分照明(照度值150  40瓦/10m2))(0.5)
2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0.5)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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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2分)
①合用扣0.5分,全园只有一个不得分②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0.4)③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当分间或分隔,并有直接的自然通风(0.4)④地面应选防滑、易清洁的材料(0.4)⑤每班卫生间内至少有污水池1个,卫生间男女分隔,每班有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小便槽4位(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0.4)⑥园内应该单独设立保教人员卫生间(0.4)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
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1.5分)
1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0.5)②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0米(0.5)
③盥洗室高度、宽度符合要求(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为0.40~0.45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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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必达项目)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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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证件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1分)  ①面积不够扣0.5分 ②无临时隔离室区域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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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0.5分)  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0.5分)
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0.5分)
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0.5分)每缺一项扣0.1分。
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0.5分)
有消毒剂(0.5分)      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1分)
卫生
保健
人员
配备
5分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必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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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1分)
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2分)  大于1:150扣1分  ② 大于1:200扣2分
卫生保健人员按要求进行接受培训(1分)① 上岗前接受市级培训并考核合格(0.4) ② 每三年进行市级复训(0.3)③ 每年接受区级培训并考核(0.3)
主管园长上岗前接受市级培训并考核合格(1分)
入园
所及
定期
健康
检查
10分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儿童入托体检率100%(2分)          随机抽查儿童体检表,发现1名小儿无入托体检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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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五官保健,健康指导。(2分)  查儿童保健手册、《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系统管理情况年报表》①发现每缺一例健康检查扣0.5分②未按要求开展各体检项目,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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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要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体检(1分)
查看出勤记录,缺勤3个月小儿无重新健康检查不得分
转园(所)儿童按要求持有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1分)     查看相关资料,发现1名幼儿缺转园(所)健康证明及儿童保健手册不得分
晨午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1分)    询问保健人员晨午检查情况及查阅相关巡班记录。保健人员不熟悉晨午检查工作流程及内容,不得分;巡班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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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询问
托幼工作人员上岗前,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3分)      随机抽查5名工作人员体检资料,发现1人无健康合格证不得分;发现1人健康证过期或未按要求每年体检1次,扣0.5分;扣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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