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腊的公餐制度述论
作者:解光云
来源:《历史教学》2003年第03期
三年级上册语文课件        希腊古典作家笔下多有提及"公餐制度"(CommonMeals,译曰"公餐"、"会餐"、"公共食堂"),但少见系统地述说这一制度。本文旨在简述古代希腊公餐制度的产生、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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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堂共食的公餐习俗,大约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人类由游牧迁徙生活转为农耕定居生活之时。物质生活资料的增多,氏族部落的演变,公餐应时而生,"若干家族,合成一个团体,希腊文名之曰Phraterie,拉丁文名之曰Curie(居里)"[1](p.91)。"无一居里不自有祭台与保佑之神。礼节与性质与家中相似。主要部分在于共餐"[2](p.92)。公餐制度最早见于称之在希腊(MagnaGraecia)的南部意大利。南意奥诺羯利亚部族(Oenotria)曾经有一位名叫"意大卢"(Italus)的王,领导奥诺羯利亚人(Oenotrians)由游牧而转为农耕生活。"意大卢"王创制了若干法律,在南意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公共食堂。由此,"会餐制度以及他们所订的法律的某些部分迄今仍旧流传于他的某些族裔之中"[2](Ⅶ.10,1329b6~18)。古代意大利民族欧爱
特人(Oenestriens)、欧思革人(Osques)、欧松人(Ausoens)都有如此礼俗[1](p.128,p.135③)
        古代希腊的会餐制度较为普遍,但以克里特为先。早在米诺斯王统治时期,克里特就有了公餐制度。后来,斯巴达等效仿克里特而推行此制。雅典的最古传说也曾述及古代公餐的习俗[1](p.127)。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如此记载了派罗斯(Pylos)的一次公餐场面:"人们分作九队,各五百人,每队准备了九头公牛作牺牲。当他们咀嚼着内脏,焚烧着牛腿,敬祀神明……"[3](Ⅲ.5~10)至公元前4世纪中期,雅典的公餐制度仍然盛行。
        古代希腊人认为,每个胞族(Phraterie,也曰"宗社")或城邦都有自己的保护神。自己的祖先、战死的英雄、对本城邦有特殊贡献的死者,常常被恭奉为保护神。这些保护神与凡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需要吃喝乃至声。世俗的凡人每年甚至每天都要供奉保护神,这便有了每年一度的年祭或邦祭祀以及每天的日祭。供奉的物品有酒、肉、面包等多种食物。邦祭祀公餐一般于盛典之时举行。届时,本城邦的全体公民都必须参加。日祭公餐则是通过抽签等方法,决定若干公民为代表,在神庙中聚餐。古代希腊人深信,若一天遗忘此礼,国家将失去神的宠爱。参加公餐的公民必须临时穿着神所喜爱的、被誉为"古代圣"的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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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并且头戴花冠。头戴的花越多,神越喜欢。如果祭祀时候不戴花冠,神将置之不理。因此,这个时候的花冠被认为是"祷辞上天的传达者"[1](p.128)
        公餐开始,先由祭司摆上按世代相传的旧礼所载明的供品,再行祈祷。全体公民共唱神曲赞歌,并不得变更神曲音节,否则,将被视为对神的大忤不敬,全邦人都必须为此承担过责。祭仪结束后,公民不分贫富,同食共餐。在公共食桌(MessesTables)上,每个人面前放着同样而等份的食品。穿着极为朴素的服装。
        公餐之后,当天不能再吃喝其他任何食品和饮料,否则,是对神不敬。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在斯巴达,公民享用了公餐之后,仍可以尽情地吃喝不属于公餐的其他任何食物。
        公餐所用的器皿,各邦有异,有的城邦要求用铜质器皿,有的则要求用陶质器皿。公餐所供奉的食品及其数量、规格,各邦也不一样,有的使用品脱制,有的使用夸脱制。
        公餐的场所,每个城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城邦内,不同的公民所就餐的场所也不一样。亚里斯多德认为:"我们如果假定公民们应该分配到各个公餐组织(公共食堂)而城垣在某些适当的时期又应设置卫所和碉堡,那就自然会想到这样的措置:有些食堂应该安排在
各个卫所。……执掌要务的行政人员的食堂可以设置在某些便利的适中地区,和公众朝礼的神庙联系在一起--但曾经有法律规定或德而斐()神谶昭示的那些应该独立而隔离世务的祠祀,自属例外。"[1](Ⅶ.10.,1331a20~26,Ⅶ.11.,1331a26~28)"关于祭司(神职)们的会餐编组,也像其他人们的各个附属于其所管领的职司,当然以设于祠庙房屋内为相宜。"[1](Ⅶ.11.,1331b5~6)可见,其一,公餐的食堂大致分为卫所食堂、行政人员食堂和祠祀神职人员食堂。行政人员食堂和祠祀神职人员食堂当是专职人员的食堂。于卫所食堂公餐者,无疑是那些执掌要务的行政人员和祠祀神职人员以外的公民。其二,公餐多在食堂和祠庙内进行。但也并非尽然。有记载,"斯巴达人住在旷野之中公餐而食,过一种军营中之生活"[4](p.156)
        公餐制度是古希腊城邦平民化的措施孕妇用取暖器[1](Ⅱ.7.,1271b32)。此制度实施的对象是城邦的全体公民。"任何城邦的组合必须把所有的分子作出区别而加以配属--有些配属于公餐团体内,有些则分隶宗社和部族中"[1](Ⅱ.2.,1264a6~8)。治理修明的城邦,都设置公共食堂,实行公餐制度。城邦每一公民都有参预公餐的权利。公餐费用悉由城邦公款支付。例如,在克里特,"凡公地上一切收获和畜产以及贝里俄季(农奴)所缴纳的实物地租,完全储存于公仓,
一部分用来支付给祀神和各种社会事业,另一部分就拨供会餐"[1](Ⅱ.7.,1272a16~20)。但在斯巴达,公餐费用由公民各自缴纳。据斯巴达法律,不能支付公餐费用者即取消公民资格。斯巴达男丁公民因此而失去公民之籍者较多。亚里斯多德认为,这也是斯巴达户籍中军籍衰减的主要原因[5](p.3791)
        由此可以推断,公餐制度并非在所有城邦,任何时候,都能做到城邦公款付给,公民同食共餐。公餐制度所保障的主要是公民兵士、执掌要务的行政人员和祭祀神职人员。来库古(Lycurgus)规定,斯巴达的公民战士属于"会餐团体"[1](p.581)。在柏拉图的理想城邦里,作为对能够打仗、既智且勇的护卫者职务的报酬,护卫者的粮食应由其他公民供应,"按照需要,每年定量分给,既不让多余,亦不使短缺。他们必须同住同吃,像士兵在战场上一样"[6]。古代希腊公民在执政期间,必须参加"公共食堂"会餐,以便于执政人员常常互相接触交流。会餐的"伙食补贴"即是执政人员的薪俸。亚里斯多德主张,"最好是一切机构--公民大会、法庭、行政机构--全部给予津贴;如果实在不可能,则凡出席法庭审判大会、议事会和公民大会的公民,在开会期间,必须给予津贴,执政各机构也必须给予津贴(薪水),至少是那些规定要参加公共食堂会餐的执政人员非给予不可。"[1](Ⅵ.1.,1317b36~40)
        至此,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公餐制度,作为宗教仪式,人们通过祭祀,供奉牺牲,神人共食共享,公民同桌共餐,实现了神与人、神与物、人与人、人与物的种种结合。这种与神共享祭品的公餐会,表达了人们希图与"他者"(Others)--那不可知的神圣相结合的内在渴望。"在这种献祭背后的主要思想,并不是简单地向神奉献一份礼物,而是一种神和人的相互交往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神和他的崇拜者通过一起分享神祭品的血和肉实现了结合。"[7](p.75)神人共餐共享,体现了古希腊宗教神人同形、同性的特征;作为生活习俗,公民同食共餐,则反映出公餐制度平民化的福利特。在斯巴达,此举被视为城邦政体并不多见的民主精神[2](Ⅱ.3.,1266a1);作为城邦的社会组织单位,分属不同公餐食堂的公餐团体和公餐费用付给的公私差异,以及公餐制度受益者的惟一性--必须是公民,说明公餐制度逐渐由原始民主性的氏族部落团体的公餐,演变为阶级社会具有社会分层或等级意义的排他性的城邦公民集体的公餐。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发展,公餐制度失去其平民化、民主性的福利彩,趋于废止。
        【收稿日期】2002年12月
        【作者简介】解光云,男,安徽合肥人,1964年生,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早孕检测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在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古希腊史。
        【责任编辑:倪金荣】
       
        参考文献:
        [1]古郎士著,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影印本),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
        [2]LoebClassicalLibrary,Aristotle,Politics,本文中文翻译参考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
        [3]Homer,Odyssey.
        [4]L·桑戴克著,陈廷 译:《世界文化史》(影印本),上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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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亚里斯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
        [6]LoebClassicalLibrary,Plato,Republic,Ⅲ.416E.本文中文翻译参考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7]吴晓:《古代希腊仪式文化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